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向宽胜律师的网站
文章分类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欠债者胁迫债主当场销毁借条的行为犯法吗?

分类:时事点评    时间:(2015-03-18 11:31)    点击:503

欠债者胁迫债主当场销毁借条的行为犯法吗?

  欠债者胁迫债主当场销毁借条的行为已经涉嫌抢劫罪。根据法律规定,欠债者使用暴力胁迫的方式逼迫债主当场销毁借条,致使债权人可能无法提供其他证据而在法律上无法讨回债务,其危害结果与当场抢走财物没有区别,同样是侵犯了债权人的财产权,因此其行为已经涉嫌抢劫罪。

  相关法律可参考: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:

  (一)入户抢劫的;

  (二)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;

  (三)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;

  (四)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;

  (五)抢劫致人重伤、死亡的;

  (六)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;

  (七)持枪抢劫的;

  (八)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、救灾、救济物资的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向宽胜律师提供“婚姻家庭  调解谈判  房产纠纷  刑事辩护  损害赔偿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向宽胜律师,向宽胜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向宽胜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574304681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向宽胜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湘西律师 | 湘西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向宽胜律师主页,您是第11951位访客